(八)加强政策落实和监管。国家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法规政策执行监测评价机制,将相关法规政策执行和优化**服务列入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预警机制的监测评价范围。**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要加强对可再生能源项目年度建设规模、项目优选、项目接网情况、**上网及**性收购情况的监管,加强对各地区落实可再生能源产业政策情况的监督。各省级能源管理部门应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项目配置办法等进行公示。电网企业应按月向所在地区的能源监管机构报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网、**上网、**性收购相关信息。各省级能源管理部门在编制项目建设年度实施方案或组织项目配置时,应要求市(县)级有关部门对项目涉及土地类型、税费等作出说明或承诺。对监测评价不合格的地方,停止在该地区安排国家组织开展的示范工程或支持的新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
单晶硅太阳能电池板具有较高的效率,因为它们由较高等级的硅制成。
1、10GW是今年新增,还是待分布式光伏管理办法出台后再新增,李司长没有说,官方的表述也比较模糊。我们理解,这就是管理层说话的艺术,实际上表达的是能源局“从紧,从严”的信息。翻译成白话就是,如果这次讲话能起到一个泼泼冷水,降降“烧”的作用,那还有一定余地。如果业界还是大干快上,甚至盲目乐观,恐怕迎来的将会新一轮更加严格的管控。
2、《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已写得很清楚:“对于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项目,均须纳入国家或地方规模管理范围。”如果这条没有变化,那很好判断,无论集中式,分布式,无论是户用还是扶贫,只要你拿国家补贴,那都要去拿指标,说户用光伏(需要拿国家补贴的)不需要指标理解不对。只不过户用光伏有优待政策,“由当地电网企业直接受理并网申请后,代个人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
3、从去年底开始,能源局出台的涉光伏重要政策主要有四:一是《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二是《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三是《关于完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四是《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前两个政策业界普遍解读为重磅利好,**构甚至分析称2018年分布式光伏项目可能会**过地面集中式项目。但后两个政策则明显是利空。这一热一冷使业界一片迷茫。我们分析,作为有丰富经验的管理层,能源局的文件不是前后矛盾,无地放矢。综合来看,四条政策的脉落是一致的,可以简单概述为,打破阻碍可再生能源销纳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尽快形成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体系,从而降低可生能能源成本;与此同时,降低可再生能源的补贴强度,在补贴未完全退出时把握发展节奏,即让地方有加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压力,又避免企业盲目扩张一哄而上。